• 近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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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07-09-04

    一直到最有耐心的朋友都不再问我为什么不更博了,本小姐终于西格格地来更一下。

    其实真的没什么说的。属于工作的日子太过充实,充实到永远做不完必须做完的事情。好在一年多的欧洲生涯让我养成了一个好习惯:再忙、有再多的工作要做,我也坚决地把休闲娱乐放在第一位。

    恩,让我想想这段日子都干了什么(除工作外):

    看了英文版《哈利波特》大结局,电影《变形金刚》和《哈利波特与凤凰社》,对最后一个文艺作品大失所望。

    看了音乐剧《小王子》,没看“太阳马戏”。前者无惊喜,后者无遗憾。

    看了一些碟,从Zodiac到“我爱电影”,没一部留下深刻印象。

    读了四五本文艺图书,其中帕慕克两本,艾柯一本,麦卡勒斯一本,安兰德的《源泉》(拼之老命把它解决了)。

    阅读国内杂志若干。从《三联》到《心理》,如今想不起任何一篇文章。

    有空就在Sean的笔记本电脑上打“跑跑卡丁车”。目前技术依然很烂,但凭借坚持不懈的参赛劲头已经混到了绿手套四指(马上就要三指了)。

    一如既往地热爱我们家葱头。追看一切有她表演的电视节目,有选择地观看她的部分视频。会唱她的所有新歌,对着她在“舞动奇迹”上的表演大喷鼻血,并为小家伙即将发行的专辑和即将举行的演唱会做切实的财政准备。

    新交了几个朋友,其中一半是玉米,一半是友好的中立人士。均有美好的气质。

    买了房,马上要开始装修。和Sean,一如既往的甜蜜和自然。几乎天天见面,永远恋恋不舍。

    未来一两个月的计划有:

    看李安的《色戒》

    啃掉奥兹的《爱与黑暗的传说》

    买起码五张春春的CD;听至少一场她的演唱会

    一次双人游;目的地至今未定,也许吴哥窟,也许彩云之南,大家也可给点建议。

     

     

  • 哈利波特大结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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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07-07-21

    10年哈利波特,最终成就的,是斯内普教授。

    爱情、勇气、热血、冷静、被人鄙视的痛苦、自甘孤绝的强韧,他TMD都占全了。我现在知道罗琳是写哪一章写得肝肠寸断哭得睫毛膏满脸都是了。

    年少的主角们几乎一个都没死,留待岁月慢慢摧残。

    一直像“完人”的邓不利多突然有了很多毛病,这一安排让我很佩服罗琳。

    总的来说,还是比较满意的。

     

  • 快男三进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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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07-07-14

    昨天晚上,晨晨走了。

    是有一点小伤心的。但没有到心伤的地步。对这个笑起来如一朵花绽放的男孩子,有一种宠溺式的喜欢,但也就如此而已。在终极PK的时候给他投了两票,也发动身边的三个男人和几个遥远的朋友给他投票,但看到屏幕上对手的票涨得如此“高科技”,也就罢手了。

    回头看到苏醒赢,心里也没有太大的愤怒;只是看到杨二披头散发地冲上舞台抢镜头,忍不住把她狠狠地厌恶了一把。真的,讨厌这个女人。实在太重名利了。

    比赛结束。我苦着脸坐在沙发上,有一点小郁闷。然后打牌,波波一句“要不要每一盘都让你当地主”,让我一下子就神采飞扬了起来,一点消极情绪都没有了。唉,这就是真正的热爱与泛泛的喜欢的区别;春春,我还是你死忠的玉米。

    然后,今天看到里里的博,那种锥心泣血的感觉,看得我膜拜不已。羡慕她所感受到的纯粹感情,至于我,恐怕很难对其它什么选秀明星产生这么强烈的情感了。我姑且把这美称为“忠诚”吧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• 快男四进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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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07-07-07

    我不得不承认,土豆台真的很厉害,龙丹妮真的很牛——在经过2006年“超女”的冷寂之后,竟能真的在今年通过“快男”再掀收视高潮。

    就凭这一点,也值得我ORZ一下。

    今天晚上的快男,四进三,真的很好看。亏得我不是任何人的支持者,否则的话,我的情绪一定会被这个土豆台成功地掌控上好几个小时。话说回来,到了最后两小时,我也看进去了;而且,险些投票。

    第一会合的歌舞较量就很好看——我指的是收视意义上的“好看”。导演组反复强调陈楚生同学不怎么会跳舞,结果那段探戈果然把我看得又惊又笑,一直为那个女舞伴捏着一把汗,最后结束时两人还真的撞了一下脸。不过最“好看”的还是张杰和谢娜那段modern。那个香艳啊,两人肉体接触时那个自然啊,看网上的评论,竟然还有人在说这二人仅仅是“好朋友”——望天,这年头还有这么纯情的人啊?

    大概是在第二回合前,四人各在自己的粉丝团内请了一位今天生日的女粉丝上台,在那里唱生日快乐歌,然后又合唱了一首非常好听的歌(什么“爱爱爱唉唉唉”的,以前没听过)。恩,这个创意非常灵,现场效果极好。不过紧接着的环节又开始吓人了。秦岚小姐出现,用极难听的声音唱了两句《我有一帘幽梦》(上帝保佑,我已经不止一次看到秦岚在湖南卫视唱歌了,没有人告诉她她唱歌真的很难听么?),然后,那四位选手开始“以不同的方式演绎同一首歌”,四段“一帘幽梦”听得我不得不转了台。

    总算开始进入比较紧张的PK了。不知道为什么,今天的魏晨很打动我。大概是因为他前几场那段走音走到姥姥家的《好心情》给我留下了太过深刻的印象,今天的他让我觉得,这孩子进步实在是太大了!不仅如此,这孩子还很敢在场上爆发,这种任性率性的举动,较之张杰和苏醒的波澜不惊四平八稳,在我看来要可爱得多。再加上,他是剩下的几个选手里面最高最漂亮的,我心里的天平偏向了他。我希望他这场不要走,苏醒和张杰,谁走都行;这种感觉在陈楚生晋级后变得尤为强烈。

    后来的进程不用说了。大家都已经知道了。从一场娱乐节目来说,堪称完美。给人以意外:投票垫底、且出局“呼声”最高的魏晨第二个进入三强席位;给人以享受:那段100秒自我展现的段落实在很棒;给人以感动:粉丝团的表现太令人唏嘘了;还给人以一些额外的谈资:比如SHE居然人气不如快男,还有大名鼎鼎的“神话”居然假唱、而且假唱得那么明显……

    张杰是注定拿不了冠军的。他肯定要走,但是什么时候走、怎么走,肯定是土豆台面临的大难题。如果说今天这一切流程都是“黑幕”,那么,这个黑幕的剧本写得真够漂亮。而这场戏最重要的角色——魏晨,表现得也实在是争气。

    这还没有完。被淘汰的张杰,在犹豫了片刻之后,居然真的说出了——“感谢娜娜”。我当时“呼”的吐出一口气,给朋友发短信:湖南台,真他妈的大获全胜啊!(话说回来,还是要祝福张杰和谢娜。借用当年侯佩岑小姐的一句话,“希望这段情是美好的”。)

    最后说一下我的个人喜好。我当然并没有成为什么“乐橙”(玉米哪那么容易变节啊?)。只不过喜欢他超过喜欢苏醒和张杰。至于下个星期的赛事,我觉得实在是扑朔迷离。我当然“希望”苏醒会被淘汰,但我觉得他基本上会和陈楚生争夺冠军。最后的决赛,如果陈楚生对苏醒,里里,我会帮你们家那位;如果陈楚生对魏晨,我不投票;如果苏醒对魏晨——我觉得这种情况不太可能发生。

     

  • 如果这真的是今年北京高考某考生当场写出来的,个么,容我ORZ一下。

    2007年北京高考语文题目
        “细雨湿衣看不见,闲花落地听无声”是唐朝诗人刘长卿在《别严士元》中的诗句。
        曾经有人这样理解这句诗:1、这是歌颂春天的美好意境。2、闲花、细雨表达了不为人知的寂寞。3、看不见、听不见不等于无所作为,是一种恬淡的处世之道。4、这种意境已经不适合当今的世界……根据你的看法写一篇作文。题目自拟,体裁不限。字数800以上。
        
        盛夏,夜,深夜。
        景山山颠。
        山上有人,两个人,一男一女。
        这两人就是当今武林名声最响的两位杀手,男的名秋细雨,女的叫叶闲花,江湖人称“细雨闲花”。
        诗人刘长卿曾用“细雨湿衣看不见,闲花落地听无声”来描述这两个可怕的杀手。细雨湿衣,湿衣的是鲜血;闲花落地,落地的是人头。这两人杀人来无影去无踪,如果他们想杀你,当你还没看到他们人影没听到他们声音的时候,你就已经死了。
        秋细雨三天前接到一份帖子,指名要杀叶闲花。事成之后,不但有三百万两冥币,更可以让他在“红楼梦中人”选秀节目中担任曹雪芹的角色!
        但是杀死叶闲花比杀死比尔还要困难得多。
        江湖中没有一个人清楚叶闲花的武功来历,性格脾气,但是每个人都知道叶闲花的故事。
        叶闲花有一双迷人的大眼睛,据说她曾一动不动地瞪死过赵薇和高圆圆,而那一年她才十七岁。
        叶闲花声音有如黄莺般幽婉醉人,传说听过她说话后林志玲身体酥麻了整整一年,你说要不要命?
        叶闲花轻功独步武林,踏雪无痕,落地无声,号称超过当年青翼蝠王韦一笑。有人见她上星期在高速公路上偷了刘翔奥运会入场证,刘翔追出一万公里最后被活活累倒。
        一般人听到叶闲花的故事早就吓得去买尿不湿了,但是秋细雨没有去买。
        秋细雨不是一般人。
        他知道,杀人不但要靠技术,还要拼人品!
        秋细雨很镇定,他正用一把指甲刀修整着手指甲,他的手指修长有力。
        他要等待,等待对方先沉不住气。高手相争,不允许一丝一毫的失误,先沉不住气的人就会露出破绽。
        致命的破绽!
        因此秋细雨一言不发,只是静静地玩弄着指甲刀。
        没想到叶闲花更是好整以暇,自己悠然自得地涂口红,喷香水。
        秋细雨只好先发制人,道:“你知道我找你出来是为什么。”
        叶闲花温柔道:“在我们动手之前,不能先谈谈么?”
        秋细雨道:“我是来杀人的,不是来聊天的。”
        叶闲花道:“你有把握杀我?”
        秋细雨道:“我从不做没有把握的事情。”
        叶闲花道:“我要提醒你一件事。”
        秋细雨道:“你说。”
        叶闲花道:“百晓生作杀手谱,小女子是杀手榜排名第一,阁下区区第二,你真能杀得了我么?”
        秋细雨道:“我也要提醒你一件事。”
        叶闲花道:“你说。”
        秋细雨道:“论杀手实力,我本在你之前,只是那次排名百晓生采用了短信投票系统,中国‘花痴’人数过于庞大才让你得了第一。”
        叶闲花的脸色一变,道:“我更要提醒你,我的粉丝团叫‘花粉’,不叫‘花痴’!”
        秋细雨道:“我最后要提醒你,你的那些‘花粉’全都是花痴。还有,我们已经跑题了。”
        叶闲花道:“我们这样拼命厮杀,你难道不怕麻烦么?”
        秋细雨道:“你以后再也不用怕麻烦了,天下只有一种人永远不怕麻烦,死人!”
        叶闲花道:“这么说你非逼我出手不可?”
        秋细雨没有回答,他已不用回答。
        秋细雨道:“亮兵器!”
        叶闲花道:“我用刀。”
        秋细雨道:“你用刀?刀在何处?”
        叶闲花道:“我就是刀!”
        叶闲花露出甜甜的笑容,忽然间褪下了自己的衣服,全身上下只剩下蕾丝比基尼和黑色丝袜。
        叶闲花的脸美得让人窒息,再配上这样的身材,这样的服饰,充满了一种原始的诱惑力。
        她的眼睛会说话,她的媚笑会说话,她的手,她的胸膛,她的腿……她身上每分每寸都会说话。
        她知道,只要是个不瞎的男人,现在肯定会被她迷得神魂颠倒。
        秋细雨是个男人,而且是个不瞎的男人。
        可他现在却偏偏好像瞎了一样,完全无动于衷。
        他知道,美丽的女人是一把刀,当你沉醉的时候,刀就会切进你的胸口。
        秋细雨沉吟道:“我只想问你一件事。”
        叶闲花娇笑着:“请讲。”
        秋细雨道:“大夏天的,穿这么少你丫不怕蚊子叮啊?”
        叶闲花沉默了半晌,幽幽地道:“你一定以为刚才我在喷香水,是不是?我告诉你,我喷的是六神花露水!”
        叶闲花又道:“不过这不是普通的六神,是我特别提炼的药水,无色无味无毒,不过却会慢慢扩散在空气中,闻到它的人会四肢麻痹不能动弹。”
        秋细雨一惊,忽然觉得身体已经麻木不听使唤,不由得一身冷汗。
        叶闲花又道:“你以为我和你扯淡是因为我害怕,以为我脱掉衣服是想色诱你,其实这都是为了拖延时间让药水能扩散到你周围。”
        秋细雨面上不动声色,道:“难道你自己不怕药水的厉害?”
        叶闲花得意地道:“一开始我涂的口红就是解药,所以我仍然可以自由行动。”
        叶闲花逼视着秋细雨,问道:“现在你还认为你能杀了我么?”
        秋细雨道:“我能。”
        叶闲花道:“你不能动而我能动,你却能杀了我,这不是很好笑么?”
        秋细雨道:“是很好笑,但是你一定会被我杀死。”
        叶闲花道:“为什么我会被你杀死?”
        秋细雨忽然反问道:“飞刀能不能杀人?”
        叶闲花道:“好像能。”
        秋细雨道:“我有没有手?”
        叶闲花道:“的确有。”
        秋细雨道:“我手上有没有刀?”
        叶闲花道:“你手上好像只有指甲刀。”
        秋细雨道:“足够了。”
        叶闲花道:“足够了?”
        秋细雨道:“我有手有刀,就能置人死地。”
        叶闲花道:“指甲刀也能杀人?实在可笑!”
        秋细雨道:“以前江湖中有七十三个人觉得我这把指甲刀很可笑。”
        叶闲花道:“现在呢?”
        秋细雨道:“现在人都已死了,死在这把刀下。”
        叶闲花道:“你的手还能动?”
        秋细雨道:“你要不要试试?”
        叶闲花脸上的笑容渐渐凝固,忽然间,她已出手!
        一招“冒牌九阴白骨爪”直逼秋细雨天灵盖,这一招她已练过七年四个月零二十九天,她完全有把握相信没有任何人可以抵挡得了这一招。
        可这一次她错了。
        刀光一闪,“盗版小李飞刀”已插入她的咽喉。
        她到死也不相信,一把指甲刀可以要了她的命!
        闲花终于落地!
        三个时辰后,药水的药效渐渐淡去,秋细雨终于可以动弹了。
        望着叶闲花的尸体,秋细雨道:“虽然你已经死了,但是我还要告诉你两件事。第一,我一直用甲刀修整着手指甲是为了调整手和刀之间的同步率,说白了就是找手感。第二,我杀你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钱或者名利。”
        一边说,秋细雨一边从叶闲花衣服的口袋里搜出了刘翔的奥运会入场证。
        秋细雨坚定地说:“我爱北京,我要看奥运!”
        从此,再也没有人见过秋细雨

  • 福克纳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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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07-07-06

    再做一下广告。

    去年花好大力气翻译的一本书《福克纳传》,终于面市了。40万字,有些吓人,喜欢这位作家的人不妨买来看看,对他不感冒的就别挑战自我了~~

    这是广告么?

    那好就再加一句,这是本人迄今为止翻译得最为辛苦的一本书~

  • 杨德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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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07-07-03

    杨德昌,我最喜欢的台湾导演,前两天走了。

    结肠癌。才59岁。

    在新浪上看到这条消息,整个人一楞,然后也没有太多惊愕,就觉得悲从中来。第一次看他的《一一》的时候,有那么一两刻,也有这样的感觉。

    想重新看看他的两部片子,领导却下达了任务,要我赶一篇关于他的稿件。于是机械地在网上搜材料,什么成长经历、八卦情史、发展轨迹,不经意之间看见一个熟悉的名字:余为彦。

    那是杨德昌从美国回台湾以后、第一个电影上的合作者——余为彦。我好几年前在杨惠姗、张毅的TMSK见过此君,与他聊过。记得他当时跟我说:“台湾的电影已经死了。”那是四、五年前的事情了。就聊过那么一次,我却对他记得那么清楚。

    还有张毅。曾经也是台湾新电影的干将。在TMSK开幕仪式上,我跟张毅说,这个餐馆的布置让我想起了他那部《我的爱》。他惊讶地看着我,一言不发;过了一会儿,他登台向来宾致辞,竟提到了我刚刚的问话。“我没有想到,那么多年过去了,在大陆,竟然有人会提到我当年的那部电影。”我看着他,很轻易地被打动。

    都是曾经在台北二区杨家的那间小屋里聚会、畅谈、野心勃勃要打造“台湾梦工厂”的人物:杨德昌、侯孝贤、赖声川、张毅……而今,都飘落四方,在岁月的磨砺中辗转老去。一切留不住啊,留不住。

    而他们当中,我最喜欢的杨德昌,竟已去了。实在是早了点。然而,在他的片子里,8岁的孩子都会对着外婆的遗像说,我觉得我老了。

    不多说了。回头准备去淘碟,找我还没看过的他的电影:《海滩的故事》和《恐怖分子》。

  • 圆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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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07-07-01

    在这一周开始的时候,我把MSN的签名改成了:花痴一周。

    身边好友以及众多玉米都明白这个签名背后的意义和欢喜——那个小家伙终于要来上海了,而且要呆一个星期的时间。

    在这接下来的一周内,我尽情挥霍自己积攒了两年的RP、以及积攒了数年的人际关系。我见了她四次,不同场合,以不同的身份。最远的距离,她在舞台上演唱,灯光下大步奔走,远远看去像一尾橘红色的游动着的小鱼;最近的距离,她站在离我不到10厘米的地方,还看了我一眼,用那大大的、乌溜溜的、小鹿一样的黑眼珠。

    记者招待会上,我淡定地、近距离地观察了她十来分钟的时间。当天晚上,我对我的玉米朋友说:“我对她再也没有担心的了。就是一个冰雪聪明的小P孩。从今往后,我只要她吃好睡好开开心心然后好好学习天天向上。”

    几天以后,在大舞台的颁奖礼上,她一万个贴心地当众宣布:“……我一定好好唱歌天天向上。”

    我还用说什么呢?——我圆满了。

     

  • 回到西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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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07-06-27

    没有想到,自己又开始在西祠混了。

    原先在西祠混的时候,那里是响马、安替、冷茶、柴子文、绿妖、柏邦妮、莫陌等人的天下。那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。

    毕业之后,离西祠越来越远。偶尔回去,多半是为了“怀旧”;而“怀旧”这种事情,几个月都很难发生一回。

    现在回去,原因竟是因为自己是玉米。一堆网络流氓攻击百度春吧,搞得那里民不聊生,玉米纷纷出逃,各寻新家。其结果是,百度春吧的人气并没有下去多少(黑黑刷的帖子也贡献了人气),而其它网站玉米根据地的排名呼呼地往上涨,什么Sogou、yahoo、酷吧……还有西祠。

    以下是西祠胡同的大妈在首页的置顶帖中的一段话:

    近日,西祠的玉米讨论版突然来了很多很多的玉米,对于西祠来说犹如获得珍宝。而作为西祠的工作人员,看到有这么多的玉米来到西祠,这也是我们的荣幸。看到一些曾经的注册用户又回到西祠的时候,简单的字说:“我又回来了”!突然我们会热泪盈眶,回来不容易,一直留在西祠更不容易。所以,能留在这里的人,能想到这里的人对于我们来说都是莫大的支持!

    呵呵,我也很荣幸。

     

     

  • 爆吧与护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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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07-06-22

    从昨天晚上到现在,一群网络流氓,持续地、恶意地对百度第一大吧——李宇春吧——进行爆吧攻击。他们所用的语言如此不堪入目,以至于我连转述都不愿。真的,如果没有网络,你很难想像有人会有如此恶毒的灵魂、如此下流的趣味。而这些人在现实生活中可能西装革履、貌似精英。

    我承认,自己距离古井无波的境界还差得很远。那些恶意的攻击真的刺痛了我。从来只在春吧潜水的我,加入了护吧的行列。

    一直认为玉米是最擅长战斗的粉丝团体。果然。

    吧主下了死命令,不许单独开贴,不许和流氓对骂,只在精品聊天楼里顶贴。玉米的任务就是顶聊天楼,吧主的任务就是删流氓贴,大家各司其职。春吧的首页,哗啦啦建起了以全国不同地区为分界的几十个聊天楼。我自然而然进入了上海玉米聊天楼。和所有的玉米一样,不停地顶,不停地发言。

    这就是玉米,面对肆意和疯狂的攻击,我们采取的应对手段,最克制,却又最有效。在那么多网络流氓肆意漫骂的情况下,每一次刷新,留在春吧首页的,绝大部分都是精品聊天贴。那些流氓的漫骂留言,几乎很难看见。

    也有朋友跟我说,干嘛要去护吧?那些人骂烦了,自然就会走的。

    可是,不行,我觉得不行——春吧一刻都不能被恶意和漫骂所控制。我不能想像春春来吧里、看到的是那样的东西。所有的玉米都不能想像。也许这就是爱吧——虽然听上去有些肉麻——你会用尽你的努力,来保证你爱的那个人少受伤害。

    邪恶的力量,貌似是非常强大的;但是,爱的力量更为强大——我猜想,所有成为玉米的人,内心都有这样的相信。

  • 南京,南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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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07-06-12

    南京如此可爱。

    我承认,这次去南京出差采访,是有点假公济私的味道的。一来,为了见到久仰的齐泽克,二来,为了再见久违的南京。

    早上五点就起床赶往火车站乘“动车组”,之前连续两个晚上都没有睡好,抵达南京的我,不是不困倦的。这种困倦在我找到齐泽克的演讲厅时达到顶峰——然后就迅速下降,在此君的一两段话后无影无踪。两个多小时过去,我双眼清亮地走出教学楼,看着一地灿烂的日光,我对斑点说,等一下,让我缓一下。

    然后我就静静地站在那里,表情呆滞,“缓”了几分钟。然后我说,真舒服,好久没这么舒服过了。斑点微笑地看着我,很理解、很喜欢的样子。当下就想,这个男友真是找对了。

    下午在胡头的家,斑点继续展现其新好男人的风采,陪着两岁半的畅畅耐心玩耍,与他搭积木,教他认颜色,两个钟头始终和颜悦色、甚至兴致勃勃。我不敢对此情景做太多联想,只顾专注地和胡头谈话——各种各样的学术八卦。

    晚餐时分,选择在露天排挡,一盆小龙虾,两瓶金陵干啤。夜幕降临,去集庆门,上子明、兰兰新装修的家。伴着咖啡清谈了三个小时,话题涉及齐泽克、拉康、南大若干教授、行政学、政治社会学、法国红潮、三国,等等等等。每回到南京,总有机会加入这样的清谈。

    第二天中午,又是一顿小龙虾。去的店是丹凤街上的“龙妹”。这家店比较生猛,相隔十几米有两家门面店不说,居然还在身后的居民楼里包了两套民房做餐厅。我和斑点就在其中一套民居的客厅位置享用美食,整个用餐时间就听到服务生冲着对讲机点菜、催菜、怒吼。

    当天下午,闲散度过。去原先是新纪元、再原先是先锋的那家书店(现在的名字是什么?)看书,将张爱玲的《郁金香》看掉了一半;随后又去五台山的先锋,发现渡边淳一的《钝感力》是本烂书,而斑点兴奋地找到了一本他觊觎已久,当当、卓越都没货的书。黄昏时分,离开先锋,去广州路上的一家小吃店吃了鸭血粉丝汤和鸡汁汤包。

    动身回沪之前,和斑点做的最后一件事,是携手走在南大南园的林荫道下。傍晚六点,正是南园最热闹的时候,学生们上食堂、去水房、约会、打篮球,人来人往,络绎不绝。我们俩走在其间,自我感觉并没有什么特异之处,就像一对寻常的校园情侣。

    真高兴,我和斑点共同拥有南京赋予的幸福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• Life is Random

    Tag:

    2007-06-04

    今天听说了一个不好的消息。一个半年多前听说查出癌症的同龄人,今天凌晨去世了。

    这样的事情,当然是人间惨剧。更何况那还是一个众人口中极优秀、极难得的一个男孩子。只是,我已经渐渐学会用尽量平静的心态、去对待这样的悲惨新闻。

    生命如此无常。我不再相信什么好人有好报、恶人难命长。许多善良可爱的人说去就去了、有的去之前还遭受了很多的苦;而许多卑劣无耻的人都活得好好的。Life is Random。That's all。

     前两天跟Sean聊天,他问我,喜欢哪几个体育明星。我报了两个人名,然后突然意识到了什么。我发现自己变了。以前我特别喜欢那种悲情的、历经坎坷的运动员,而现在特别喜欢那些天才型的、没吃过多少苦的——比如乔丹、比如伏明霞。大概是因为年纪大了,开始觉得,所谓的艰难困苦,未必是值得经历的。我羡慕,我热爱,那种一帆风顺、阳光灿烂的人生。

    世上的凄风苦雨何其太多!多希望我自己、以及我在乎的人,都能够躲过凄厉的风雨,纵使卑微、也是幸福地、慢慢老去。

  • 鲁镇往事

    Tag:

    2007-05-30

    昨天去看了话剧《鲁镇往事》,按照话剧艺术中心的说法是“少量中英文对白的形体剧”,其实对白并不少,在我看来可以再少一点;不过“形体”确实很棒,从个体表演到群体走位,都可圈可点。

    戏还不错。把鲁迅的几个名篇,用一种比较现代的舞台语言表现出来。特别赞的是《祝福》那一段,比较大胆,比较有想像力,这个故事能让观众看到新颖的地方,不容易。

    中加合作的戏。我基本上可以肯定,艺术方面的创想主要是加拿大那边的主意。西方在话剧方面的艺术探索,实在是领先这里很多很多。

    除此之外的另一大感悟是,鲁迅实在是个伟大的作家。应该是上一个百年中国最伟大的。

     

     

  •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 

    问题是,我如何不爱她?

     

  • 跟随另一只手

    Tag:

    2007-05-21

    《跟随另一只手》,今年年初我翻的一本书,上市了。今天下午,总算到了我手里。

    讲商业模式创新的,跟魔术结合在一起,感觉有点意思,有美国人特有的幽默,值得翻翻。大家如果愿意看,就去看一下;但恕我不能送了——抠门的出版公司居然只给我5本,怨一个。

     

     

  • 陈晓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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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07-05-17

    上午看到的新闻。

    说实话,有些吃惊,有些惆怅。而原因并不单纯是因为她的红颜薄命。


    想起今年年初她出家的时候,媒体炒得纷纷扬扬,当时就有狗仔说她是因为癌症晚期才出家的。当时,有人跳出来谴责这种说法,我也是跳出来的人之一,现在想来,是我们错了,对的是狗仔和大众。他们的猜测基于一个常理,那就是一个常人,日子过得好好的,是不会抛弃一切去出家的。


    于是我今天的MSN签名是:世间只有李叔同。


    陈晓旭并不是当年的李叔同。她只是又一个期冀靠宗教摆脱生老病死之苦的人。陈晓旭也不是林黛玉。但是,她长期不愿接受西医手术治疗,是不是受了那句“质本洁来还洁去”的影响?


    突然很想看到,当年的曹雪芹是怎样写林黛玉之死的。当然我看不到,永远永远看不到。

  • 记者coupl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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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07-05-15

    记者情侣的生活是怎样的?

    很可能,就像这一阵子的我和斑点。我刚出差了两个礼拜回来,他又要出差三个礼拜。

    在机场,告别时候很是潇洒。我冲着他笑了笑,挥挥手,双方没有上演什么你侬我侬的亲热戏。

    但几分钟后在公车上,就开始了想念。没有了他的上海,真的只是一座空城。

     

  • 阿紫出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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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07-05-12

    阿紫今天摆酒了。地方选得很有意思——南昌路上的科学会堂。建筑后面有一大片草坪,草坪上有一棵高大的樟树,开的非常圆满,宛若宝盖。

    和青儿、猫、77、黄雯坐在一桌。整晚自娱自乐,大呼小叫。好像之前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开心的喜酒。顺便说一下,青儿和黄雯真是越来越漂亮了,看得我真是色心大起啊~~

    黄雯的喜酒,我是伴娘;阿紫的喜酒,我接到了新娘子抛出的花束。爱情路上的福气和运气貌似是向我滚滚而来,挡也挡不住,哈。

    祝嫁了的没嫁的姐妹们都开开心心

  • 送别布莱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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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07-05-10

    布莱尔如约宣布了他即将离职的消息。我居然感受到一点惆怅。

    屏幕上的那个男人明显已经老去了。想当年,他刚当首相的时候是多么的帅。那个时候,国际政坛可比现在好看多了,美国有克林顿,英国有布莱尔,俄罗斯还有初出茅庐的普京。

    而他现在离职的时候,竟然有种灰溜溜的味道。没办法,时间是最厉害的。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。

    无论如何,他还是我个人比较喜欢的一个政治家。他会把社会学家吉登斯奉为高参,他会把黛妃说成“人民的王妃”(不过据说那是他某位部下的主意),他年纪一大把了并且当了首相还不忘生产报国,他会在公开场合这样赞美他的爱妻:“她比我聪明得多;所以她当律师而我只能搞政治。”

    而且,我个人以为,他采取的某些为人所诟病的对外政策,实际上也是审时度势的明智之举。英国必须处在美国与欧洲大陆之间。事实上,去过英国的人都知道,英国人不把自己当欧洲人。欧洲人也不太把英国当成自己人。

    想想很高兴,自己曾经在布莱尔当首相时的英国生活、学习过。也曾经见过他的车,开进国会山的大院。我清楚地记得,那天,天非常好,议会大门的街对面,是一群抗议伊拉克战争的年轻人。两辆黑色的轿车经过,几个原本在静坐示威的人突然冲到马路的这一边,追着车,嘴里喊着:布莱尔!布莱尔!——那模样,不太像抗议,更像是追星。

    布莱尔走了,戈登布朗终于有机会了。但说实话,对这位财政大臣始终不感冒。我倒是很喜欢保守党的卡梅隆。娃娃脸,爱骑车,骑车的时候听着iPod。可惜,他估计要等到三年以后,才有可能成为“布莱尔第二”。

  • Beat Generati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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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07-05-10

    为东家写了一篇东西,在东家的BLOG上引起了一些评论,干脆把这篇文章贴过来。

    有点严肃,和BLOG应有的文风不符,在此先说声对不起哈。

    其实只是想给Beat Generation正一下名。真不知是当初哪位老先生,把Beat翻成了“垮掉”,让那么精彩的一代人在国人的印象中莫名其妙就垮掉了。唉,这种时候就知道翻译的重大意义了~~

     

    《在路上》五十年

    /鸿帆

     

    今年是美国作家凯鲁亚克的自传式小说《在路上》出版50周年的日子。半个世纪以前,有那么一群美国“愤青”,他们将虚妄的梦想寄托在大陆的彼端,一次又一次横穿美国东西两岸的纽约和旧金山,甚至远及域外的墨西哥城,冀望以狂野的旅程填充灵魂深处的空洞。《在路上》描述的就是这样一群人。

    他们年轻,他们极其自由地流动。他们在路上,经过一个又一个的地名,结识一个又一个的姑娘。他们做爱,吸毒,纵酒,上路。凯鲁亚克蒸腾于大麻烟雾中的躁动笔触,梦幻般地掠过北美大地上的城市与乡村,掀开一张张埋没在尘埃深处的孤独面孔。《在路上》,由此成为对于美国“垮掉的一代”最清晰、最重要的表述。

    值得一提的是,大部分中国人对于“垮掉的一代”存在理解上的偏差,咎其原因在于那个奇怪的英中翻译。“垮掉的一代”在英文中的原辞为“Beat Generation”:形容词“beat”纵然有“疲倦、落魄”的意思,但也有“乐观的”(upbeat),“幸福的”(beatific)及“合拍”(on the beat)的涵义。所谓的“Beat Generation”,指的是半个世纪前那批叛逆中产阶级生活价值、***和真实的美国青年,他们试图用能给世界一些新意的解读,试图寻找令人信服的生命价值。而经60年代中国某位(或某些)译者的翻译,那一代人在中国人的概念中莫名的“垮掉”了。

    《在路上》是凯鲁亚克在20天的时间里一挥而就的。从195142日到22日,这位30岁刚出头的作家用一部打字机和一卷120英尺长的打印纸完成了这部作品。在纽约初春的天气里,他写得汗流浃背,把三条T恤轮流换着穿。最初的版本没有标点,没有段落—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任何有标点、有段落的《在路上》,都是对于原作的一种“误读”。

    而对于凯鲁亚克,世人也存在着“误读”。他被称为“嬉皮之父”,年轻人迷恋他的书,模仿他搭车旅行、反抗社会规范;而事实上,凯鲁亚克厌恶嬉皮士,支持越战。人们将他誉为“‘垮掉的一代’之王”,而他却对《纽约时报》的记者说:“我不是‘垮掉的一代’,我是虔诚的天主教徒。” 凯鲁亚克的好友、曾获普利策奖的诗人加里·史耐德说:“他从不想成为社会和文化运动的一部分,他只想是个作家。”

    是的,“他只想是个作家”。然而,《在路上》出版50周年的日子里,人们只是津津乐道于 “垮掉的一代”“公路题材”“嬉皮文化”……却没有多少人讨论这部作品本身。人们似乎忘了,它其实就是一本好书,拥有惊人美丽的文字和意味深长的修辞——

     

    我知道,现在,在爱荷华州,在人们允许孩子们哭泣的地方,孩子们在大声的哭泣着,今夜,星星就要出来,你可知那大熊星座就是上帝?这颗黄昏的星星一定正在低下头来,在把它那熠熠的光辉投向原野,不一会,全然的黑夜就要来临了,黑夜将给大地祝福,将藏起河流,裹住山峰,隐没掉最后一片海滩,而没有一个人、完全没有人知道,除了自己在可悲的趋向衰老以外,还将有何遭遇。我想念着狄恩,马瑞阿狄,我甚至想念老狄恩,马锐阿狄,我们一直没有能找到的老父亲,我想念狄恩,马瑞阿狄。

     

    事实是,即使没有特定的时代背景和文化风潮,仅凭文字本身,《在路上》也能被人们爱五十年,下一个五十年,许多个五十年。原因很简单,这是本好书。